金融界2023年11月2日音讯,东莞市东隆塑料制品厂因运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无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被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东莞市东隆塑料制品厂运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无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这一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
东莞市东隆塑料制品厂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构成了违背相关规则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则,参照《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