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着火建筑为铁皮加混凝土结构,共4层、局部5层,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5层均为仓库,燃烧物质为布料,起火楼层是第三层,燃烧面积约350平方米。
目前具体事故原因已查明:该纺织厂管理人马某某使用打火机点燃布匹检验成分后,遗留火种引燃周边可燃物致灾;又因其整栋建筑喷淋系统在发生火灾时,消防喷淋设施无法正常启用,导致火势进一步蔓延。8月8日禅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已将案件移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作下一步处理。
该事故暴露的主体问题是:企业、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体现在纺织厂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对现场管理人员开展安全专项教育培训,未引起足够重视并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佛山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
火灾发生后,张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立即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事故当天立即对九江基开展全面排查,对11家存在占用防火间距违章搭建等问题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做临时查停。5月31日以来,纵深推进国有企业专项整治,对全街道企业厂房、仓库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开展再梳理、再排查,全面清理和整治一批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事故当天立即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执法,全面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同时,结合开展的20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集中宣讲会,以此次火灾为警示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警示教育够深、够广。
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应急演练,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快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能力。
目前,很多厂房中各种物资集中堆放现象很常见,如日用百货、纺织化纤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大部分混存在一个车间内。堆放的物资数量多,密度大,可燃物种类多,火灾危险性大。
有些用旧房改造的厂房耐火等级低,建筑空间大,储存物资多,火灾时燃烧猛、蔓延快,再加上原来的建筑并没有按照生产仓储用途来设计,为了方便储存货物,租用单位往往擅自改装、搭建,逐步降低了厂房的耐火等级。尤其是一些随意搭建的钢结构屋架的简易车间,发生火灾时还会因大火烧烤降低钢结构强度,导致厂房倒塌。
厂房因通风不畅,若发生火灾,疏散救人、扑灭火灾都很困难;设置多层厂房,因火场烈焰烘烤,灭火水流积聚,易引起建筑物坍塌;而集中存放物资的车间,因存放空间较大,防火间距较小,物资存放密集,发生火灾后扑救也比较困难。
一般来说,白天上班时间人员较多,发生火灾后容易发现,而下班后人员较少,车间中一般只有值班人员值守。有的车间甚至没有值班人员,若发生火灾,不易被发现。
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职责, 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工厂内的醒目位置要张贴消防安全警示标牌。
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器材。
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严禁遮挡安全地疏散指示标志。
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电气线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负荷要求,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的铺设应有金属管或阻燃型PVC管保护,有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洗整理,生产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放,严禁厂区内存在从业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为一体的场所。
员工上岗前一定要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特殊工种、重点岗位员工一定要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且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做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