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固态废料对环境形成污染防治法》《产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运用管理办法》等法令和法规规则特发布此奉告书,要点提出以下要求,请各运营户当即整改执行:
一、各塑料制品批发户、药店、书店、商场、超市等产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法向顾客有偿供给契合国家标准 GB /T21661-2020的塑料购物袋;
二、产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树立的塑料购物袋出产厂商、批发商或进口商收购塑料购物袋时,要讨取相关证照和查验陈述,并树立索证索票查验准则和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等,实行质量安全主体职责;
四、产品零售场所应当在出售凭据上独自列示顾客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金钱;
五、产品零售场所可自主拟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低于运营本钱出售塑料购物袋;(ニ)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则的内容方法标明价格出售塑料购物袋;(三)采纳打折或其他方法不按标明的价格向顾客出售塑料购物袋;(四)向顾客无偿或变相无偿供给塑料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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